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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責配偶請求離婚之權利
牽涉「是否為唯一有責」、「重大事由是否持續相當期間」與「目前婚姻是否已形成僵局」時,往往需要回到個案事實、證據與時間軸逐一檢視,才能評估可行的程序與主張方向。有責配偶請求離婚之權利more -
單親媽媽阿珠因為生活的關係患有精神疾病
過失傷害案件中,即使已進入起訴程序,仍有機會透過調解、 誠意溝通與保險理賠,爭取撤回告訴,避免刑事判決帶來的長期影響。單親媽媽阿珠因為生活的關係患有精神疾病more -
阿金是個身心障礙患者,阿金有三個手足,都是身心健康的正常人,但母親生病後,只有阿金擔負起照顧母親的責任
遺產與喪葬費用的支出,最怕「說不清」與「證據不足」。 即使出於善意代為處理,也建議保留收據、金流明細與溝通紀錄, 並盡早就剩餘款項進行清楚的分配或協議,以降低誤會與法律風險。阿金是個身心障礙患者,阿金有三個手足,都是身心健康的正常人,但母親生病後,只有阿金擔負起照顧母親的責任more -
減輕免除扶養義務
是否能「減輕」或「免除」,通常需回到個案事實與證據(成長過程、扶養情形、是否有虐待/重大侮辱、是否長期未盡扶養等)綜合判斷; 建議先整理時間軸與可佐證資料,再評估向法院聲請的方向與策略。減輕免除扶養義務more -
附負擔之贈與
「附負擔贈與」牽涉的往往不只道德與情理,更涉及權利主體與法律構成要件。 若希望保障配偶或家人居住權,通常建議在一開始就把權利設計清楚(例如明確約定、登記安排、或其他可確保履行的方式), 避免日後發生爭議時,出現「想主張卻欠缺適格」的風險。附負擔之贈與more -
A男與B女原是男女朋友,兩人日常就是拌嘴吵架,有次因為小小的事情吵到不可開交
金錢往來與感情糾紛交織時,常容易被情緒放大為刑事指控。 是否構成恐嚇取財,仍須檢視是否存在具體脅迫言行、 是否使對方心生畏懼並交付財物,證據內容是關鍵。A男與B女原是男女朋友,兩人日常就是拌嘴吵架,有次因為小小的事情吵到不可開交more